蛟河市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作出裁判文书,在2021年度1-9月份上网的2774篇文书上网及时性分析情况如下。
一、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统计情况
作出判决当天即上网裁判文书105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3.79%。作出判决第二天上网裁判文书208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7.50%。作出判决30天以内(含30天)上网裁判文书2052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73.97%。
上网周期间隔最长的裁判文书,作出判决217天后才上网公开,作出判决超过180天上网裁判文书99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2.53%。
公开时限 | 数量 | 占比 |
作出判决当日即上网 | 105 | 3.79% |
作出判决第二日上网 | 208 | 7.50% |
作出判决2-30内以内上网 | 2052 | 73.97% |
作出判决31-90日以内上网 | 333 | 12.00% |
作出判决91-180日以内上网 | 40 | 1.44% |
作出判决180日之后上网 | 36 | 1.30% |
总数 | 2774 | 100% |
二、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蛟河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1-9月份,在作出生效判决90天以内上网裁判文书达到了2698篇,占此期间上网总数的97.26%,基本达到了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的要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3 10: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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