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蛟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和落脚点,紧紧聚焦辖区内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司法职能,以“四步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访”字开门,倾听企业“诉求声”
制定《蛟河市人民法院优化蛟河市法治营商环境“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即维护保障大局实现新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实现新提升、优化执源治理实现新提升、化解涉企矛盾实现新提升、审判精准管理实现新提升,以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访”字开门,问“需”于企业,问“计”于企业,让企业的司法刚需“不出门”,让法院的司法服务“面对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调”字为先,打好解纷“组合拳”
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事项,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司法效率;以审判职能为后盾,强化司法辐射功能,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协调,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动“法院+工商联”、“法院+工会”、“法院+银行”等“法院+”联动模式、“法院-司法局-组织部-各乡镇街调解组织”的四位一体解纷模式、“逢2送案,逢7反馈,逢月流转”的三逢机制,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压缩涉企纠纷解决时间,节约诉讼成本。
三、“听”字入手,奏响营商“协奏曲”
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法治体检”、专题调研、线上交流等方式,将法律送到企业身边。并积极征求企业对蛟河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只解忧、不增负”,营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善”字托底,织密护企“保护网”
准确高效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适用条件的民营企业及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针对涉企案件,审慎采取执行强制措施,通过“执源治理”新模式,探索多方执行联动,将涉企案件化解在执前,保障司法效益和效率并重。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7-08 08: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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