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法院内网门户网站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内网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做到管理职责明确,操作有章可循,使我院内网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网门户网站主要满足各部门办公、宣传需要,提供信息宣传、文件上传、信息管理等服务。
第三条 内网门户网站与因特网实现完全的物理隔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铁中院内网门户网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审管办是内网门户网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网门户网站的协调、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一)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
(二)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障数据安全;
(三)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第六条 政治部负责网站宣传栏目的管理,承担宣传栏目和网页内容的更新,并及时将内外网(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转换发布。
第七条 各部门关于本部门的通知、业务工作相关信息的更新,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第三章 发布管理
第八条 建立内网发布信息审核登记制度。政治部负责宣传稿件发布的审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 各部门登录使用内网门户网站的计算机,必须与外网物理隔离,并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网页防篡改,应用防火墙。
第十条 各部门每月至少更新上传2份部门工作信息或者相关动态(包括宣传稿件),政治部将定期进行检查、通报。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由审管办统一建立各部门登录账号,账号密码由本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二条 内网门户网站用户的访问操作权限(如添加、删除、审核)应严格加以控制,用户管理与各部门的访问权限分开设置,统一由审管办负责管理,系统管理员不得私设用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审管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31 14: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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