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结合“七走进”普法宣传活动,6月27日在蛟河市人民广场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活动中,法官向在场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目的、主要内容,旨在进一步提升蛟河市民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有效阻断黑恶势力向群众渗透。本次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份。
蛟河法院始终将司法服务与“七走进”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在一起,把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9 12: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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