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难点解析
张 萍
摘要:解决当前机动车责任纠纷的难点一方面要实体上统一法律认识,对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各种规定深入掌握;另一方要从形式上加大改革,统筹公安交警、司法调解、保险公司各方力量,加大调解力度,形成统一解决纠纷的模式,目前我们大力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就顺应了这一需要,既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诉讼资源,也使整个纠纷处理程序更加阳光透明,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长,车流激增引发的矛盾也不断凸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蛟河市法院2015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80件,2017年度196件,2018年度235件,从数字可以看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如何破解事故纠纷解决时间长、群众诉累重的矛盾,是迫在眉睫的一个难题。
道交纠纷根据其自身特点,大致分两类,事故严重的、多人多车的处理难度大一些,事故轻微的人伤、车损不严重的,处理起来会快速便捷一些。那么,如何让事故纠纷更加快速、便捷、高效解决,是我们一直在司法实践中探索、改革、创新的难题。
笔者认为:解决当前机动车责任纠纷的难点一方面要实体上统一法律认识,对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各种规定深入掌握;另一方要从形式上加大改革,统筹公安交警、司法调解、保险公司各方力量,加大调解力度,形成统一解决纠纷的模式,目前我们大力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就顺应了这一需要,既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诉讼资源,也使整个纠纷处理程序更加阳光透明,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2017年12月11日,蛟河市“道交一体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揭牌,网上理赔平台同步上线。这项意在有效破解道交纠纷难题的改革,蛟河市法院在吉林地区走在了前面。
按照最高院、省院、中院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蛟河市法院及时向市政法委汇报了道交一体化改革的相关要求,在市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汇同市公安局事故处理中队、市司法局、保险行业组织共同签发了《蛟河市道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12月11日在吉林地区首个完成了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揭牌仪式。按照方案要求,蛟河市法院组建了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合议庭,选派两名优秀法官专门处理道交纠纷案件,市司法局选派了两名优秀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成立后,已成功调解解决了194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有157件案件完成了司法确认。
一、改革举措:
一是要有制度作保障。我们制定了《蛟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流程操作细则》、《蛟河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操作办法(试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讼须知》、《道交一体化调解员支付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为整个道交一体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要加大软、硬件投入。首先要有一支专业的调解道交纠纷的队伍,我们挑选了两名员额法官专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并配备了业务能力很强的司法调解员组成了道交专业审判团队。同时建立了道交审判庭,为了使整个道交一体化工作平台全线贯通,真正实现当事人不跑腿,不费时,我们又铺设了一条法院专线,在道交一体化调解中心就可以登陆法院内网。上了一套远程签章系统,让当事人马上能够拿到法律文书。
三是要规范整个纠纷解决流程。我们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配备一名专职调解辅助人员,具体负责一切辅助工作。每天有一名法官值班,随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问题。在整个工作中,凡是经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处理的案件,我们均放发一本《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手册》,在这本小册子中,我们会告知事故各方要先行到事故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同时小册中也详细介绍了我们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的内容及优势,让群众充分了解我们进行此项改革的初衷,然后详细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项及标准,告知诉讼费收取办法,通过调解中心调解不收取诉讼费等相关事项,让相关程序全部公开透明,让群众有明明白白的选择权。在交通队处理事故时,我们就会向事故各方当事人发放地址确认单,从而方便与当事人联系。符合前置调解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均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15日。经当事人申请,调解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 当事人达成调解的,网上法庭系统将根据调解员输入的基础信息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达成后,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在调解期限内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意愿调解员在系统的相应页面内勾选线上开庭或线下开庭。勾选线上开庭的案件,网上法庭案件管理平台将自动发送案件流水号给原告,作为原告在诉讼阶段发起诉讼、提取案件信息的依据。勾选线下开庭的案件,向当事人出具调解终结书,并加盖蛟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作为原告线下向法院起诉立案的凭据。未调解成功案件,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可再行组织各方调解,调解不成,依据统一标准,出具判决书。经调解成功、在线司法确认、诉讼调解或判决生效的案件且涉及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可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在线点击保险公司一键理赔任务流,保险公司则根据生效裁判文书相关内容完成赔付。
四是要打通各个环节,实现平台全线贯通。目前我们已经打通与公安交警部门、医疗机构、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部门的链接,依托我院电子法院建设,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真正可以做到30分钟内就可全面解决问题,直到领取法院裁判文书。如调解解决的季某某与宁某某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事故纠纷一事,在事故处理中队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后,直接到调解中心调解,经调解双方达在协议,随后三方当场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三方当事人可当场进行立案,直接网上立案申请了案号,然后法官办案审查,在确认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后,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远程签章系统盖章,三方当事人当场拿到了裁判文书,整个过程只用了26分钟,当事人都表示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纠纷,真正做到了切实方便人民群众。
五是要充分发挥一键理赔功效。通过打通与保险公司的一键理赔链接,目前已有37件案件实现了一键理赔,理赔金额达30.08万元。一键理赔只要我们将事故相关票据、被理赔方收款账户等信息全部扫描录入道交一体化网上数据操作平台系统,然后当场发起一键理赔任务流,当事人无需再到任何部门跑腿,理赔款均于调解次日到达被理赔方账户,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也保证了调解协议的快速履行。
二、重要意义
(一)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往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目前,通过搭建“道交一体化”平台,改变以往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传统模式,法院、公安交警、保险公司、医疗机构、鉴定机构与平台达成链接,在线调取事故责任认定相关信息、医院病历、线上调解、鉴定、理赔等成为现实。
(二)实现“类案同判”,有效减轻司法部门压力。道交纠纷难以化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实际理赔数额与当事人预期差距较大,各部门理赔标准不一,调解与判决数额差距较大,这样当事人会对调解产生不信任感,信访案件时有发生。改革后按照吉林中院下发的统一标准确定赔偿数额,有效防止了“同案不同判”问题发生。调解与判决结果的一致性,且诉调对接的“零费用”优势,使更多人愿意选择调解这条便捷解决纠纷的方式,改革以来,进入诉讼的案件大幅度减少。依蛟河市法院来看,道交一体化改革以来,进入诉讼的案件大幅减少。2018年截至11月末,共发生道交纠纷1873件,诉前调解解决112件,进入诉讼程序122件,同期相比进入诉讼案件的纠纷下降了30.3个百分点,确实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而调解解决的纠纷中只有一件,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经法院强制执行也使当事人及时拿到了理赔款。从现阶段看,道交一体化改革确实取得了很大成效,尤其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来看,各部门形成合力,既保证了为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地解决问题,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因道交纠纷而引发的当事人信访事件明显减少。
(三)实现“部门联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发生道路交通纠纷,传统的做法是,公安交警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转交司法调解部门进行调解,即使是调解成功了,当事人随意撕毁协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最后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最简单的案件从起诉立案到开庭审理再到出具裁判文书至少需要1个月,复杂一些的案件就要两到三个月之久,当事人疲于辗转于各部门之间,同时也给司法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改革后,调解成功的案件,能够当场履行的案件,全部当场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案件,可直接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通过远程签章系统盖章,当事人当场就可取得法律文书,整个过程最快只需26分钟。
(四)实现“快速理赔”,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道交一体化改革使传统意义的“一站式”走向“一体化”,从而形成了高效、公正、阳光、透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尤其是平台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的对接,当事人只需点击一键理赔,就可快速获得理赔款。目前调解成功,申请一键理赔案件已达32件,当事人最快1小时之内就获得了理赔款,最快三日内理赔款也会自动打入当事人账户中。
实践证明,“道交一体化”改革有助于提升群众的满意率、有助于提升办案的透明度、有助于提升多元化的社会治理。
三、存在问题
一是道交纠纷中一些难点问题,仍没有统一认识,对一些具体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不能按照统一标准,眉毛胡子一起抓,要个别问题个别研究分析。
二是对诉讼费、鉴定费的承担问题,有待统一认识。目前长春地区判决中诉讼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负担,吉林地区的统一标准是由侵权人负担,但由侵权人负担缺少依据。
三是调解与判决应进一步统一标准,目前调解数额与判决数额仍存在差距,造成调解成功案件数量逐步下降。
四是道交一体化网上数据操作平台与华宇系统对接仍存在问题,平台中案件转入华宇系统转换时间过长 。
五是仍需进一步与公安交警、保险、鉴定机构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形成统一认识,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作者单位:蛟河市人民法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31 2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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