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院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1-3月,全院受理案件1841件,同比上升4.0%。其中,旧存187件,同比下降155.6%;新收1654件,同比上升22.1%;结案1513件,同比上升33.7%;未结328件,同比下降132.9%。
全院受理诉讼案件987件,同比下降4.1%,占受案总数的53.6%。其中,旧存157件,同比下降89.2%;新收830件,同比上升12.1%;结案759件,同比上升19.63%;未结228件,同比下降82.9%。
二、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
1.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我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1.52%,优于全市平均值(1.55%),同比上升0.1%。
2.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我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0.00%,优于全市平均值(0.09%),同比持平。
3、裁判文书质量。
4.结案率。我院结案率81.06%,同比上升25.09个百分点,高于1-3月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65%)16.0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值(76.09%)。
5.结收比。我院1-3月结收比91.12%,同比上升13.78个百分点。2月份结收比为83.39%,3月份结收比为119.06%,均达到了考核目标值,且高于全市均值。
6.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超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共计140件。其中超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1件。我院超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为6件,占比为0.61%,高于目标考核值0.2%。
7.简易程序适用率。我院简易程序适用率94.88%,同比上升3.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值(93.87%)。
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7.4%,同比下降5.14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值(88.18%)。
9.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我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3%,同比上升0.19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值(96.37%)。
10.调撤率。我院调撤率为41.08%,在全省排名61位,地区排名第九位,低于全市平均值(47.88%)。
11.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5.5天,同比减少5.1天,优于全市均值(26.1天)。
三、核心指标在全省及地区排名情况
1.结案率。我院结案率81.06%,同比上升25.09个百分点,高于1-3月审判绩效考核目标值(65%)16.0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值(76.09%)。
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7.4%,同比下降5.14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值(88.18%)。
3.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我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3%,同比上升0.19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值(96.37%)。
4.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我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1.52%,优于全市平均值(1.55%),同比上升0.1%。
5.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我院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0.00%,优于全市平均值(0.09%),同比持平。
6.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占比情况。我院超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为6件,占比为0.61%,高于目标考核值0.2%。
四、指标分析和工作建议
1、从审判质量指标来看,我院一审案件上诉被发改率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上诉幅度不大,在地区处于中游,但仍然反映出,我院案件质量有待提高。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方面,今年考评以上级院抽查,直接扣分法。一季度案件质量抽查没有结果,但文书经第三方公司对吉林地区已公开的文书进行筛查,差错错误文书34篇,我院有6篇。文书质量有待加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从审判效率指标来看,结案率明显高于上年,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结收比也能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简易适用率同比也上升3.05个百分点,扣除审限案件仍存在不少,长期未结案件虽然一直在清理,但仍有6件没有审结,已超出考核指标值,以上指标反映出我院的审判效率虽然有一定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要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上下大力气、下真功夫,切实减少旧存案件,避免边清边积,同时加强审限管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随意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严格审批手续。
3、从审判效果指标看,我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下降5.14个百分点,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基本持平,服判息诉率的下降,同时调撤率排在全省、地全市后面,说明我院审判案件的效果并不理想,上诉案件有所增长,调撤工作做得不到位,下一步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同时做好案件判后释法明理工作,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院服判息诉率,确保审判效果良好发展。
4、从管理指标看,我院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5.5天,在地区处于中游,天数最好的为桦甸法院的13.9天,看出我院有一定的差距。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7-09 0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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