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XX)X刑初字第XX号
当事人身份:如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裁定,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地址,籍贯,职业或工作代为和职务、地址等。
案件由来:自诉人XXX于X年X月X日以被告人XXX犯XX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事实: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简要写明自诉人申请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事实和理由
理由:驳回自诉的,写为:“本院认为……(简述驳回自诉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根据,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X款第XX项的规定)。”
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写为:“本院认为……(简述是否撤诉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
中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写明需要中止审理的理由)。”
终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XXX于X年X月X日死亡。据此,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
裁定结果:驳回自诉刑事案件的,写:“驳回自诉人XXX对被告人XXX的控诉。”
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写:准许自诉人撤诉。
按撤诉处理的,写:对自诉人的控诉按撤诉处理。
中止、终止审理的分别写:本案中止审理。本案终止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写“对被告人XXX终止审理”)
驳回自诉、准予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交代上诉权。终止审理的,写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XXX
合议庭成员XXX、XXX、XXX
年月日
本件与原件无异
书记员XXX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4-26 1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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