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9-ZFCG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人民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改项目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实施采购,项目业主为蛟河市人民法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技术标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供货地点:吉林市(业主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4000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3、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4、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近三个月完税证明;6、资质证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1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蛟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蛟河市人民法院
地址:蛟河市新区北京路55号
联系人:俞勃成
电话:1322432166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0432-64677990
传真:0432-64677990
2019年10月22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4 1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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